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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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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关于2018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8-03-12 17:16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各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
根据城区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于2018年从农村选调16名教师补充到城区小学任教。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贯彻落实“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学科
1.选调范围
面向农村小学(含乡镇中心园)在编教师选调;2017-2018学年在小学支(任)教且第一学历为中专毕业的农村中学教师(石屯中学、东平中学、铁山中学任教小学六年级的教师不视为支教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选调。

2.选调科、单位、学名额
语文:南门小学1名、星溪小学3名;
数学:实验小学3名、南门小学3名、星溪小学1名;
英语:南门小学2名;
音乐:第二实验小学1名;
体育:南门小学1名;
美术:第二实验小学1名。


二、选调条件
1.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遵纪守法、积极工作、表现良好。

2.工龄要求:2015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必须在农村学校实际任教3学年方可参加选调(以招聘为公办教师起计算农村实际任教年限)。

3.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的学历。所提供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中,至少一个专业对口或相近相邻。其中:普教或小学教育专业视为语文或数学专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执行。

4.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需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其它学科教师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1)2017-2018学年度病、事假累计达30天及以上的;(2)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三、报名事项
1.报考岗位及报考学科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必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

2.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于2018年3月18日至3月24日(系统关闭前)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岗位类别选择委托考试模块)、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四、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报考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2018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一科,《专业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15日举行。

3.笔试地点
南平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5.考试纪律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因复习备考而脱离工作岗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若发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资格审查
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选调学科指标限额内,笔试成绩并列时,按2013年9月及以后获奖类别和级别择优选调:
(1)教育部及省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教育厅及市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市教育局及县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县教育局及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综合性表彰荣誉为: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先进)党务工作者)。

 
获得综合性表彰级别高者优先选调。若综合性表彰级别相同时,次数多者优先选调。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若工龄并列时,以出生年月为依据,年龄长者优先选调。

入围选调资格审查人员于7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审核时,按以下顺序叠放材料:
(1)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专业知识》成绩;

(2)由本人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表;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出具的出勤情况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六、选调办法
1.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zhenghe.gov.cn)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选调岗位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选调,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用人学校。

2.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政和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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