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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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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日期:2018-03-12 19:06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104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8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370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高中语文教师岗位(01职位)2名;
(二)高中数学教师岗位(02职位)1名;
(三)高中英语教师岗位(03职位)2名;
(四)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岗位(04职位)1名;
(五)高中历史教师岗位(05职位)2名;
(六)高中地理教师岗位(06职位)2名;
(七)高中物理教师岗位(07职位)1名;
(八)高中化学教师岗位(08职位)4名;
(九)高中生物教师岗位(09职位)1名;
(十)高中美术教师岗位(10职位)2名;
(十一)中职体育教师岗位(11职位)1名;
(十二)初中地理教师岗位(12职位)10名;
(十三)初中历史教师岗位(13职位)5名;
(十四)初中生物教师岗位(14职位)5名;
(十五)初中音乐教师岗位(15职位)5名;
(十六)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6职位)5名;
(十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17职位)2名;
(十八)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8职位)95名;
(十九)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9职位)70名;
(二十)小学英语教师岗位(20职位)17名;
(二十一)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21职位)5名;
(二十二)小学体育教师岗位(22职位)16名;
(二十三)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3职位)14名;
(二十四)小学美术教师岗位(24职位)14名;
(二十五)小学科学教师岗位(25职位)15名;
(二十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26职位)10名;
(二十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7职位)2名;
(二十八)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岗位(28职位)1名;
(二十九)幼儿园教师岗位(29职位)60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之间出生)。

5.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 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的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6.符合《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妥善解决辞退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田政办[2016]120号)条件的大田县教育局1997年11月登记在册的代课教师。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大田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2.此次考试录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人员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今年我县招聘新教师程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时间安排
1.3月18日--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每位报考者只报考1个岗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个人真实准确信息;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4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

3.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卷面成绩。

4.5月下旬--6月,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5.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6.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工作。


(二)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2018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合格线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县新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3.若同一岗位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报县新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对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加分。若加分项目有多项的,只取最高一项。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已参加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门职位”考试的,不再享受招考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18年5月5日前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学历为非全日制的报考者,可免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但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具有普通话合格证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二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须于2018年8月27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参与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4.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应于2018年3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由大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弃权面试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线。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分值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卫计、综治等部门进行协审。凡是体检、协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
2.名次排列采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采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总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间,要服从教育主管部门调配的见习期顶岗(一年)等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偿违约金。

3.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项
(一)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尚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7月上旬可登陆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空缺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按照第一轮程序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二)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招聘的高中(中职)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其他岗位的新任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统一拨付,编制逐步解决。

(四)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编制和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

本方案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datian.gov.cn)查阅,咨询电话:0598-7222650。



附件:大田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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