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泉州南安一级达标中学招聘教师13人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充分发挥一级达标中学龙头示范作用,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8年南安市专项公开招聘一级达标中学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定向分配学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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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招聘范围 |
户籍 |
专业要求 |
|||||
1 |
高中语文教师 |
2 |
不限 |
1、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不限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各1名 |
|
2 |
高中英语教师 |
5 |
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商务英语、外贸英语、英语语言文学、旅游英语、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翻译) |
南安一中2名(含江北校区1名),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南星中学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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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中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类 |
南安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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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类 |
华侨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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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中生物教师 |
2 |
生物科学类 |
国光中学、华侨中学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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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中政治教师 |
1 |
政治学类 |
南安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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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中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类 |
南安一中 |
二、招聘范围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4月26日至2000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澳门或台湾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南安市以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四、报名办法
(二)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31日(上班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四)报名所需材料
2、以下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学位证书;⑤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⑥报到证;⑦可优先确定顺序(烈士子女、退伍军人、优秀毕业生)的证件、证明。
(五)资格初审
(六)报名注意事项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招聘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8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校本部)。
(三)面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四)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片段教学每人15分钟;现场提问,每人3分钟以内。面试内容为南安市现行的高一年必修一教材(语文: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物理:鲁科版;化学:苏教版;政治:人教版;历史:岳麓版;生物:人教版)。
(五)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90分、现场提问1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
六、资格复审
七、体检与考核
(二)考核
八、公示和聘用
九、其他事项
(二)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事宜及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将在 “中国·南安·教育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的“公示公告”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或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南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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