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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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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省泉州南安一级达标中学招聘教师13人公告

日期:2018-05-03 17:46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充分发挥一级达标中学龙头示范作用,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8年南安市专项公开招聘一级达标中学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5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2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共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定向分配学校

备注

性别

招聘范围

户籍

专业要求

1

高中语文教师

2

不限

1、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不限

中国语言文学类

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各1名

 

2

高中英语教师

5

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商务英语、外贸英语、英语语言文学、旅游英语、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翻译)

南安一中2名(含江北校区1名),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南星中学各1名

3

高中物理教师

1

物理学类

南安三中

4

高中化学教师

1

化学类

华侨中学

5

高中生物教师

2

生物科学类

国光中学、华侨中学各1名

6

高中政治教师

1

政治学类

南安一中

7

高中历史教师

1

历史学类

南安一中



二、招聘范围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4月26日至2000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013年1月1日以后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南安市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澳门或台湾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南安市以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31日(上班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南安一中办公室(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新华街文苑巷40号);
联系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
联系人:吴老师 刘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福建省南安市一级达标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打印,并贴上二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

2、以下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学位证书;⑤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⑥报到证;⑦可优先确定顺序(烈士子女、退伍军人、优秀毕业生)的证件、证明。
 
特别说明:2018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须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但最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五)资格初审
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招聘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包括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8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校本部)。

(三)面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四)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片段教学每人15分钟;现场提问,每人3分钟以内。面试内容为南安市现行的高一年必修一教材(语文: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物理:鲁科版;化学:苏教版;政治:人教版;历史:岳麓版;生物:人教版)。

(五)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90分、现场提问1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


六、资格复审
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最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中,如最后一名入围者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者,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①烈士子女;②退伍军人;③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④若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线上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毕业生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及相关政审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 “中国·南安·教育局”的网页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安市教育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编制内教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档案转至南安市教育档案室。被录聘的新任教师任教满五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改行按免费师范生有关政策执行。
 
被聘用新任教师全部采取定向分配,定向分配的任教学校由被聘用人员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确定。若被聘用人员面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则按照资格复审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如再同时具备资格复审优先确定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资格复审优先确定顺序条件,则年龄大者(以身份证为准)优先选择任教学校。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16日及以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事宜及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将在 “中国·南安·教育局”(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的“公示公告”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或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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