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泉州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和洛江实验小学招聘教师成绩及体检通告
一、考试成绩公示
岗位 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考试总成绩(写作30%、片段 教学40%和问题答辩30%) |
名次 |
语文 教师 |
王凡一 |
女 |
84.70 |
1 |
陈淑美 |
女 |
81.00 |
2 |
|
王福贵 |
男 |
73.50 |
3 |
|
张晓薇 |
女 |
72.40 |
4 |
|
李嘉宝 |
女 |
67.90 |
5 |
|
李燕云 |
女 |
57.80 |
6 |
|
数学 教师 |
潘华珍 |
女 |
79.80 |
1 |
林子兰 |
女 |
78.50 |
2 |
|
赵 芳 |
女 |
75.60 |
3 |
|
李 虹 |
女 |
73.40 |
4 |
|
贾素娟 |
女 |
缺考 |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或洛江区教育监察部门反映(上班时间)。
公示时限:2018年5月2日—5月8日
公示电话:0595-28565600 、22633310、22630316
二、入闱体检事项
2.体检时间。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上午8:00-11:00,请入闱体检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5月9日上午7:50在洛江区教育局(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电话:0595-22633310)集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聘资格。
3. 注意事项。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06年2月23日修订)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的项目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经本次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电话告知)。因本人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在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网站和洛江教育信息网上通告。
三、资格复审和考核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