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关于赴华东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18-10-26 09:23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吸纳引进更多的优秀师资人才来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任教,近期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将赴华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关于赴华东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本次招聘对象为华东师范大学的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2019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室
(3)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8135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写明毕业学校、姓名):
①《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的相应证书的证明)。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安排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局商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片段教学、面试(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面试(现场问答)占30%),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2、时间: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
3、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99898。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府东路与双垵交叉口(市行政中心北侧),362000
联系部门: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办公室
电子邮箱:539113313@qq.com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8135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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