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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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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19年校园招聘简章

日期:2018-11-21 09:03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一、单位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创建于2014年,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是福建师范大学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起点谋划,高站位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总体要求,学校目标定位为福建省一级达标示范学校,学校的建设标准不低于一级达标学校的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或2019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以及其他详见《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需求专业
学历学位
其它要求
1
语文教师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或2019届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2
数学教师
2
数学类、统计学类
 
3
英语教师
2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方向
4
物理教师
1
物理学类
 
5
生物教师
1
生物科学类
 
6
化学教师
1
化学类
 
7
信息技术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8
体育教师(篮球专项)
1
体育学类
篮球方向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视招聘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确定。
招聘分二个场次进行,第一场次于2018年11月19日-20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二场于2018年11月22日-23日在东北师范大学就剩余岗位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登记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教师报名汇总表》,并提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80元/人。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方向证明。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师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第一、第二场招聘的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本次招聘的教师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数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网址:http://zsj.pingtan.gov.cn/jhtml/ct/ct_7728_59611 ),其档案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在编人员要求进行管理。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
邮 编:350401
电 话:0591—8617161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福建师大附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47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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