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刘五店中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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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刘五店中学2019-2020下学期与2020-2021学年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初中语文学科非在编合同教师1名。
一、报名条件
1. 热爱教师职业,身体健康,有责任感,合作意识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方式
1.发布之日起至1月14日止,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到邮箱wjl28207@126.com报名应聘。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
2.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材料可以在面试前提交)
(1)厦门市刘五店中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的学历验证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审核后当即归还本人)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于1月15日上午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校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回复,敬请谅解。
4.以后如因学生数增加需要补录非在编合同教师,将从本次面试中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三、面试安排
1.时间:暂定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3:00签到抽签取序号,3:30面试开始。
2.地点:综合楼。
3.面试内容:备课30分钟+片段教学15分钟。
4.当天公布面试结果。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要求
1.根据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五、聘用
1.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招聘人员需于考核结束后提供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和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无问题者,在学校的校务公开栏上公示5天,给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的,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刘五店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59236917
厦门市刘五店中学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