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8-12湖明幼儿园】【集美实验幼儿园】招聘
日期:2020-08-05 09:33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2020福建教招交流群 236474324
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幼儿园创办于1996年,是集美区教育局开办的公办幼儿园,2008年12月通过“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共有12个班的办园规模。总园地址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50号。滨湖分园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滨水二里34号。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岗位条件:
保育员
1.年龄:1980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保育员证。
4.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有爱心、能吃苦耐劳。
(2)持有健康证及有保教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保育员岗位:填写《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简历模版(建议复制到电脑打开):
https://share.weiyun.com/54F8ZOf)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保育员证、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319816337@qq.com ,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980847486。
(二)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保育员证
4.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三)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四)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湖明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湖明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岗位描述
辅助岗:
保育员(2人):负责班级幼儿的饮食起居管理、环境卫生打扫及配合教育教学等事务。
厨房人员(2人):负责食堂、帮厨等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
4. 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
(二)资格条件
保育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受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幼儿园保育员资格证》岗位资格证书。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具备保育员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同时持有《教师资格证》者可优先考虑)
厨房人员:
1.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受过专业培训并有岗位资格证书。
2 .年龄40周岁以下,如有厨房工作经验并持有保育员证书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同时持有《教师资格证》者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二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12日
4.报名地点:厦门市湖明幼儿园(思明区湖滨六里100号)
5.联系电话:5202688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湖明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三)面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地点:厦门市湖明幼儿园
(四)考核与体检
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由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及《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5】25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湖明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湖明幼儿园
2020年 8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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