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编外新任教师专项招聘(研究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0-08-06 10:27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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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专项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县2020年编外新任教师招聘(研究生)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小学数学教师1名。
二、报名对象与条件
驻闽清部队随军家属,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应对口。
报名对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⑷现役军人;
⑸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的我县编外教职工;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通过电话和电子文档向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或现场报名。电子材料投递邮箱:849429400@qq.com;纸质材料投递地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32723(办)、15060133605(包老师)。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报名现场提供)。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为2020年7月31日。
(三)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1.考试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参加招聘可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报考本次小学数学专项招聘岗位的,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办法通过现场形式,成绩胜出者,直接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2.考核人选: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3.聘用办法:
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成绩、组织的考核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
4.优惠政策:具备全日制硕士学位聘用后参照《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的补充通知》(梅委发[2018]16号)有关规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人才奖励,共3年的人才奖励。具体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如未按合同规定或违反诚信协议书要求,除按第七点“服务期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应双倍退还历年所领取的人才奖励。
5.本次新招聘的教师为编外人员,待有空余编制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入编。入编前工资待遇(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按照编内教师标准待遇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17年以来招聘的编外教师待遇政策。
四、考核办法
由闽清县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考核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经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其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在闽清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经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闽清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闽清县招聘工作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报名电话:0591-2332723。闽清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⑷现役军人;
⑸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的我县编外教职工;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通过电话和电子文档向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或现场报名。电子材料投递邮箱:849429400@qq.com;纸质材料投递地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32723(办)、15060133605(包老师)。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报名现场提供)。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为2020年7月31日。
(三)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1.考试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生参加招聘可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报考本次小学数学专项招聘岗位的,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办法通过现场形式,成绩胜出者,直接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2.考核人选: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3.聘用办法:
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成绩、组织的考核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
4.优惠政策:具备全日制硕士学位聘用后参照《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七条措施的补充通知》(梅委发[2018]16号)有关规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人才奖励,共3年的人才奖励。具体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如未按合同规定或违反诚信协议书要求,除按第七点“服务期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应双倍退还历年所领取的人才奖励。
5.本次新招聘的教师为编外人员,待有空余编制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入编。入编前工资待遇(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按照编内教师标准待遇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17年以来招聘的编外教师待遇政策。
四、考核办法
由闽清县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考核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经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其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在闽清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经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闽清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闽清县招聘工作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报名电话:0591-2332723。闽清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
闽清县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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