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日期:2020-10-22 16:28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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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为缓解师资紧缺困难,经研究,拟决定开展福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工作,共招考编外合同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参加2020年福建省幼儿园新任教师幼儿教育学科岗位笔试并取得相应笔试成绩。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岗位、人数及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
1.招考岗位及人数:福州市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3名。
2.学历学位要求: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大专、本科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研究生阶段不限学历类别。
3.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方向)、儿童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学前方向)、小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幼儿英语方向)、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科教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4.年龄资历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时间
10月 22日至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三)报名地点
福州市实验幼儿园(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南路23号)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根据本公告附件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应聘人员须经体温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
(六)报名资格审核
由福州市实验幼儿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2020年福建省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报名时现场登陆省统考报名系统打印确认),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公布。
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面试
面试由福州市实验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回答专家提问。片段教学前安排1个小时用于应聘人员编写教案(教案不计入面试成绩)等准备,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教材。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办理拟聘用人选聘用相关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福州市妇联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福州市妇联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的管理按《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执行。
五、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妇联。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11月30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所报学校。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本次招考咨询电话:83713208,福州市妇联监督电话:87524076(市妇联机关党委)。服务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附件:
1.2020年福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考编外合同教师现场报名表
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参加2020年福建省幼儿园新任教师幼儿教育学科岗位笔试并取得相应笔试成绩。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岗位、人数及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
1.招考岗位及人数:福州市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3名。
2.学历学位要求: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大专、本科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研究生阶段不限学历类别。
3.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方向)、儿童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学前方向)、小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幼儿英语方向)、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科教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4.年龄资历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时间
10月 22日至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三)报名地点
福州市实验幼儿园(福州市晋安区晋安南路23号)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根据本公告附件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应聘人员须经体温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
(六)报名资格审核
由福州市实验幼儿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2020年福建省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报名时现场登陆省统考报名系统打印确认),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公布。
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面试
面试由福州市实验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回答专家提问。片段教学前安排1个小时用于应聘人员编写教案(教案不计入面试成绩)等准备,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教材。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办理拟聘用人选聘用相关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妇联官网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福州市妇联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福州市妇联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的管理按《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执行。
五、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妇联。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11月30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所报学校。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本次招考咨询电话:83713208,福州市妇联监督电话:87524076(市妇联机关党委)。服务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附件:
1.2020年福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考编外合同教师现场报名表
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0月21日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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