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2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告
日期:2021-04-30 08:54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福建医科大学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2021年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及医大人事处网页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录招聘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福建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或人事处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或人事处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按要求如实申报疫情防控健康信息,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应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试
1.本方案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试讲和心理咨询现场模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所有技能测试人选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技能测试前将对进入技能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及人才招聘平台。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北路1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960。
报名系统有关操作问题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529。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备注 |
210201 |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2 | 心理学类、管理学大类 | 该岗位需兼任学生心理咨询辅导相关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及医大人事处网页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录招聘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福建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或人事处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或人事处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按要求如实申报疫情防控健康信息,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应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试
1.本方案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试讲和心理咨询现场模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所有技能测试人选均进入面试环节。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技能测试前将对进入技能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及人才招聘平台。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北路1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960。
报名系统有关操作问题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529。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福建医科大学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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