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平县2023年度教育卫生“双十”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为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进“才聚武平·智创未来”行动计划,优化武平县教育卫生系统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共武平县委、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才聚武平·智创未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委发〔2023〕2号)《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平县“梁野英才”专项行动实施办法>等7份文件的通知》(武委人才〔2023〕3号)以及《武平县2023年度人才工作计划》(武委人才〔2023〕2号)等有关要求,拟引进一批高素质教育、卫生人才来武平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随时可报名,随时可面试。
二、引进人数
教育、卫生各10人。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教育人才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风正派,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3)毕业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4)近五年未在武平区域内工作过,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6月以后出生)。
(6)经认定,教学成绩特别优秀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毕业院校等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具体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学、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
3.岗位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武平县第一中学、武平县第二中学任教,对个别初中阶段紧缺学科专业可安排在城区初级中学任教。
4.经济待遇。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25万元、35万元、45万元安家费,并享受3000元/人·月、4000元/人·月、5000元/人·月的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安家费,但不享受生活补助。
(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3)取得“四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学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生)。
(4)近五年未在武平区域工作过,且毕业后一直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6月以后出生)。
(6)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毕业院校等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具体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影像诊断学、中西医结合、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神经病学、精神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等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
3.岗位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武平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预防医学可安排到县疾控中心工作。
4.经济待遇。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安家费。
四、其他政策待遇
1.省级生活津贴补助。未在福建省内就业过的毕业生,经认定后可享受省级2000元/月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此政策若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引进人才面试差旅费补助。从县外来武平参加面试的人才,可享受差旅费补助(含食宿费),具体为:龙岩市内其他县(市、区)来武平的为200元/人·次,福建省内龙岩市外来武平的为500元/人·次,江西省、广东省和浙江省来武平的为1000元/人·次,东北三省、新疆、西藏来武平的为2000元/人·次,其他省(市、区)来武平的为1500元/人·次。
3.子女就读。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需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就读,新生入学可以按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学校;中途转学到武平就读的,在学位富余的前提下,可凭人才认定证明按本人意愿就近选择学校。
4.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引进人才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考核调入同级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可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招聘到同级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配偶为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经研究,可安排到县属国企工作;配偶不属于前述情况的,推荐到县内民营企业工作;用人单位要重视引进人才配偶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关心关爱,尽量为其提供便利的工作和生活场所。
5.住房保障
(1)购房补助。引进后,购买武平县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仅限首套房)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其中本科生500元/㎡、硕士生1000元/㎡、博士生2000元/㎡。每人仅限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夫妻同时符合条件的,仅限一人申报享受),原则上应优先购买人才房,享受补助的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所购商品房面积少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商品房面积补助,不含车库等非住房面积);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转让,如未满5年转让的,转让前需全额退回相关补贴款。
(2)过渡性住房。引进后,暂未购房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单位临时住房。
6.人才便捷服务。引进后纳入“梁野英才”H类人才管理,发放“梁野英才普通卡”,在武平县行政区域内享受相应的交通出行、文旅、金融、酒店住宿、图书借阅等便捷优惠服务。
7.最低服务年限及后续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后仍在武平就业的,继续列入引进人才管理,未享受完的人才政策仍按之前相关政策相关条款执行。未满服务期年限离开武平的,需退回未满服务期年限安家费并支付未满服务期年限违约金。
五、引进程序
1.填写报名表。本人填写《武平县教育卫生“双十”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表在福建武平新闻网-梁野英才专栏网站下载,网站:www.fjwpxww.cn),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pxzrcb@163.com;纸质版邮寄到:福建省武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黄晓萍收(单位地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51号,联系电话:0597-4892596)。
2.资格审核。提交《报名表》10天之内,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交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面谈。组织专业人员对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进行专业面试、面谈考核,专业面试包括教师的公开课测评和医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测试。面谈考核由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面试人员的非专业性问题开展面对面考核了解。
4.确定初步引进人选。对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面谈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的,根据岗位需求,择优提出拟引进的初步人选名单。
5.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引才单位与拟引进初步人选签订《武平县人才引进意向性就业协议》。
6.政审。按照武平县人才引进政审要求提交政审材料(含意识形态、个人诚信、有无政务纪律处分和犯罪记录等);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其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有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7.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
8.会议研究。体检合格的初步引进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9.社会公示。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10.确定拟引进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
11.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委人才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并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六、咨询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咨询。
联系电话:
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597-4898136
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4865528
县人社局就业股:0597-3333075
县委人才办:0597-4892596
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办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平县卫生健康局
武平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