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办人〔2024〕49号)要求和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持有漳州台商投资区有效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漳州台商投资区;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漳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漳州台商投资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受漳州市教育局委托进行现场确认,漳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1月4日 8:00-11月17日 23:59(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网报前务必阅读网报注意事项,按要求备好白底证件照(详见附件3)。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2.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2)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网报结束后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确认点给予的留言信息。
(3)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不同认定所在地类型所需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现户籍所在地(户口本首页地址)+现户籍所辖派出所,格式如下:漳州市**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号(***派出所)。a.户籍地在台商区的申请人,认定所在地类型请选“户籍所在地”;b.持有台商区有效居住证的区外户籍的申请人,认定所在地类型请选“居住地”。
(4)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5)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提交后务必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二)体格检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要求,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于规定的体检日期自行携带身份证及A4纸双面打印的体检表(附件1)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请申请人务必加入QQ管理群(群名:漳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群号:347780167)接收相关通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1日。
指定医院:漳州市第二医院(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35号,原龙海第一医院0596-6530629)
体检时请携带:A、个人有效身份证,以便医院核对。B、与网上报名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一张,体检时贴于体检表上。C、体检费用交体检医院。
体检友情提示: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同志最好不要穿连衣裙参加体检;因怀孕不能参加胸片x线项目检查,根据文件“申请人需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之规定,请怀孕的申请人不要申报此次认定。
(三)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教育局办公大厅。联系电话:0596-6775216。
3.现场确认时所需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漳州台商投资区)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但居住地在本区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认定的,提供本辖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漳州台商投资区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不通过的,申请人应另外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建议申请人提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报送)。
(7)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出生日期至今,请勿中断,证明材料需要彩印)。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一张(规格3cm*4cm)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酌情保留原件的复印件,请申请人提前复印。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漳州通APP”上传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3。材料为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清晰可见的图像,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拍摄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
(四)市教育局集中受理申请
时间:11月30日-12月5日(工作日)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漳州通APP”上传直接向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结果由漳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公布。
(五)领取证书时间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法定的期限内发给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归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我局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