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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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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2019-2020学年书院专职导师(辅导员)招聘启事

日期:2019-11-21 17:59来源:admin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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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我国改革开放最早经济特区之一、海上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坐落在被毛泽东主席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华侨领袖、中国民办教育优秀典范陈嘉庚先生的故乡——集美大学城。学校占地面积86.94万平方米(1304.13亩),已投入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39.71万平方米。这里毗邻杏林湾、浔江湾、园博苑,近旁还有碧溪风景区与交通枢纽厦门北站。背依青山,前瞻大海,校舍俨然,鸟语花香,拥有靓丽的校园风光和充裕的学习条件。学校目前设置有机械与制造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商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十个教学单位,共设33个本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经济、管理、文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校。现因书院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书院专职导师(辅导员)若干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专业不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5周岁以下;或全日制大学本科且具有三年及以上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
    
3.具有担任专业课和思政课程教学的能力,每学年至少完成64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在学期间曾担任过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学业成绩优良。


二、岗位职责

专职导师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具体职责,请详阅《厦门工学院专职导师行为规范条例(试行)》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关系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五、薪酬福利

1.薪酬按照学校薪酬福利制度执行。专职导师归属教师系列,按教师系列学科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师同等待遇。
    
2.社会保障福利:入校后,可享受厦门市规定的五险一金。

3.校龄工资:入校后,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每月100元的校龄工资。

4.校内住房安排:根据学校住房规定,符合条件者可按建安成本购买学校廉价房(约3500元/㎡);在厦无房的教职工可根据房源情况优惠租赁学校公寓。

5.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优惠价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6.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7.其他保障性福利及节日慰问: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8.引进人才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学校将协助被引进人才向厦门市政府申请2-5万元的生活补贴。


六、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0592-6667522(胡老师)、6667515(张老师)

2.咨询时间(工作日)

08:00-11:40,14:00-17:00(冬令时)/14:30-17:30(夏令时)

3.学校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图书馆410


附件:
厦门工学院专职导师行为规范条例(试行)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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