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宁德市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22 11:51来源:admin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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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评选办法》(宁委人才〔2017〕4号)、《宁德市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遴选办法》(宁教人〔2018〕3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宁德市第二批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15名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其中名师特支人才9名,名校长特支人才6名。
二、遴选对象和范围
1.已被认定为“宁德市中小学名校长”,现仍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担任副校(园)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已被认定为“宁德市中小学教学名师”,现仍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任教的人员;
3.已被认定为“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现仍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工作的人员;
4.原则上首批省中小学名校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直接列入推荐人员。已认定为第一批10类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名师名校长人选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遴选,被认定为“天湖人才”未满3年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研究、示范引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一定知名度。
四、遴选流程
1.申报。各地各单位根据特支人才的评选要求组织申报。
2.初审。采取逐级审核方式,按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纪检、综治、计生、金融等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校(园)长(含副职)还需征求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凡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第十三条第(三)、(四)款情形的,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3.推荐。各地各单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评审。
4.评审。由市教育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对象近五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审并量化考核,综合考量申报对象的业绩情况和影响力,评审专家组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
5.公布。宁德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按评选计划名额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公布。
五、申报材料
1.宁德市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个人近五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
3.从教以来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专业人才称号等证明材料;
4.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含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奖、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获奖、示范引领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反映本人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相关材料。
申报对象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每位申报人选的上报材料,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负责审核验证,并分别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印章(未盖章的视为无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材料清单及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
2.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申报人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对本辖区申报人员进行排序上报。
3.申报材料请于6月1日前报我局人事科,并发申报表、工作业绩报告、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联系人:林贵喜,联系电话:0593-2915658,电子邮件:nd2915658@163.com。
附件:1.宁德市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人资质和业绩材料清单及要求
2.宁德市中小学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表、宁德市小学教学名师特支人才申报表
3.宁德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二、遴选对象和范围
1.已被认定为“宁德市中小学名校长”,现仍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担任副校(园)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已被认定为“宁德市中小学教学名师”,现仍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任教的人员;
3.已被认定为“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现仍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工作的人员;
4.原则上首批省中小学名校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直接列入推荐人员。已认定为第一批10类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名师名校长人选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遴选,被认定为“天湖人才”未满3年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研究、示范引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一定知名度。
四、遴选流程
1.申报。各地各单位根据特支人才的评选要求组织申报。
2.初审。采取逐级审核方式,按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纪检、综治、计生、金融等有关部门意见。其中,校(园)长(含副职)还需征求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凡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第十三条第(三)、(四)款情形的,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3.推荐。各地各单位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评审。
4.评审。由市教育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对象近五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审并量化考核,综合考量申报对象的业绩情况和影响力,评审专家组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
5.公布。宁德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按评选计划名额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公布。
五、申报材料
1.宁德市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个人近五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
3.从教以来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专业人才称号等证明材料;
4.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含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奖、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获奖、示范引领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反映本人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相关材料。
申报对象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每位申报人选的上报材料,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负责审核验证,并分别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印章(未盖章的视为无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材料清单及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
2.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申报人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对本辖区申报人员进行排序上报。
3.申报材料请于6月1日前报我局人事科,并发申报表、工作业绩报告、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联系人:林贵喜,联系电话:0593-2915658,电子邮件:nd2915658@163.com。
附件:1.宁德市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人资质和业绩材料清单及要求
2.宁德市中小学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表、宁德市小学教学名师特支人才申报表
3.宁德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特支人才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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