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
日期:2021-08-13 11:43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因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地扩大,现拟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9名。
一、学科岗位与人数:
1.语文:2名 (顶产假)
2.数学:1名(顶产假)
3.科学:1名(顶产假)
4.英语: 1名
5.体育: 2 名
6.音乐:2名 (其中1名顶产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7.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3.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根据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学年(顶产假除外),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1张 (贴2寸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
说明:审核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须交学校备案,未录用者,找时间领回;拟聘用者开学报到时办理手续再领回。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复)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防疫要求
1.进校园,请按防疫要求做好口罩佩戴、健康码、入校登记等各项防疫要求。
2.一旦入围,请配合做好疫苗接种。
九、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能报名。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本《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由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因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地扩大,现拟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9名。
一、学科岗位与人数:
1.语文:2名 (顶产假)
2.数学:1名(顶产假)
3.科学:1名(顶产假)
4.英语: 1名
5.体育: 2 名
6.音乐:2名 (其中1名顶产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7.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3.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根据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学年(顶产假除外),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1)及《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wsyxxbgs@163.com。邮件均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如“小学语文+张三”。
(三)联系人:0592-7613018 /18850035586 吴老师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1张 (贴2寸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
说明:审核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须交学校备案,未录用者,找时间领回;拟聘用者开学报到时办理手续再领回。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复)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防疫要求
1.进校园,请按防疫要求做好口罩佩戴、健康码、入校登记等各项防疫要求。
2.一旦入围,请配合做好疫苗接种。
九、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能报名。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本《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由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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