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递补人选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二)
根据《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和《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入闱面试和入闱体检人选的公示》,经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1年洛江区公办学校补充招聘合同制教师递补人选通告如下:
一、小学语文教师弃权及递补人员情况
1、弃权人员名单
1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自主选岗,视为自动放弃入闱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招聘岗位 |
名次 |
准考证号 |
小学语文教师 |
4 |
651121105517 |
2、递补人选名单
经依次征求意见,递补1名小学语文教师为入闱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 |
名次 |
准考证号 |
小学语文教师 |
11 |
651121200329 |
二、幼儿教师弃权及递补人员情况
1、弃权人员名单
1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自主选岗,视为自动放弃入闱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招聘岗位 |
名次 |
准考证号 |
幼儿教师 |
1 |
656121103045 |
2、递补人选名单
经依次征求意见,递补1名幼儿教师为入闱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 |
名次 |
准考证号 |
幼儿教师 |
2 |
656121100059 |
三、体检相关事项
1.2021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请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15日上午8:30在洛江区教育局(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电话:0595-22633310)集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聘资格。
2.体检前一个晚10:00以后禁止进食。体检时要缴交1张1寸彩色个人相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和相应的体检费用。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最后结果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4.经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电话告知)。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体检对象须佩戴口罩、现场接受体检医院医护人员查验动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体检活动。
6.根据《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8月15日)上午集中时,应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提供一份无违法犯罪记录信息证明,同时提供一份《入职承诺书》(见附件)。
附件:《入职承诺书》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入职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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