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名师,14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新任在编教师。根据省、市有关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取得及资格条件认定除有另外说明外,均须在现场报名截止之日前。
二、信息发布
招聘后续通知的信息公开渠道为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tzgg/,下同)。
三、报名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285号)
温馨提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请从学校南门进,入场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闽政通健康码(手机现场扫张贴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试,并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除报考人员入场外,谢绝家属、朋友以及无关人员入场。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1人报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4。报名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报名。
3、报名流程:
(1)根据所报岗位提交规定的报名材料。
(2)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报考人员按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的二维码扫码进入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关闭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当天下午18:00),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认真核查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提交。
(4)提交经签字确认的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登记平台予以锁定信息,若有出入以纸质资格审核表信息为准。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四、招聘办法
(一)直接面试考核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10:1(含10:1)的,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2、面试考核环节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断教学(12分钟)、回答专家提问(8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3、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4、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成绩采用面试考核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8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5、根据合格线以上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体检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确定拟体检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
(二)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0:1的,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1、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2、面试人选确定。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考核环节、面试教材、面试考核成绩满分、面试合格成绩等有关事项参照本公告“直接面试考核”。
4、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成绩采用综合成绩,聘用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聘用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5、根据合格线以上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体检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确定拟体检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
五、体检
拟体检人选须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体检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六、考察、公示
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于《晋安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中引进人才的,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其余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八、待遇
1、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首聘3年可申请免租金入住人才保障房(融侨悦城北区)。租赁期间产生的押金、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它费用按照人才保障房运营管理公司规定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2、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晋安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政策规定的聘用人员发放安家补助或奖励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符合《晋安区属学校名优骨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聘用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名优骨干教师津贴。
4、名师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可按照其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级别进行安排,若用人单位岗位超出核准数的,可以申请特设岗位用于聘任,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即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5、为进一步关心关爱晋安榕博小学名师,将引进的名师岗位的聘用人员重点推荐为区级优秀人才。
6、聘用人员均参照晋安区公务员体检标准,每年免费进行健康体检。
7、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员,在个人诉求、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8、聘用人员的子女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本区公办学校就读。
九、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报名、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点或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报名、考试。
考生需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报名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0591—83924090
监督电话:0591-836337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晋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83994197)。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