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莲河中学2021-2022学年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莲河中学
2021-2022学年非在编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a.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b.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非在编合同教师薪酬待遇参照厦门市翔安区非在编合同教师待遇的统一规定,根据《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厦翔教〔2017〕111号)执行。
被录用者,将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学校免费提供宿舍(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理)。
四、报名方式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17:00止,有意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mslhzxbgs@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如“张三应聘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将于2021年8月26日17:00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到校面试(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合理安排好时间)。
联系方式:彭老师13559245169
五、考核面试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当日须提供的材料:
a.《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张(贴彩色照片,也可直接将相片复制于报名表相应位置电脑打印,签名须手写);
b.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可选项);
以上复印件核实无误后,原件当即归还本人。
4. 考核方式:
面试或片段教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拟录用人选。考核结果将公示在我校微信公众号上,对未被录用者,简历材料及相关复印件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六、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必须根据学校需要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及相应学科规定的满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受聘人员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校按月支付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学校将加强受聘教师的专业引领,指定带教教师,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代课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七、其它说明
1.拟录用的非在编合同教师,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需体检合格者方予聘任(体检费自理),聘任期为一个完整学年。
2.应聘者经学校审核通过招聘,必须诚实守信,不得反悔放弃聘用。学校有权保留对放弃聘用者进行责任追究。
3. 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校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等方式验证相关证件真伪。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不予聘任或给予解聘,同时应聘者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我校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入职前根据上级要求通过公共安全平台进行“入职背景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 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务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厦门莲河中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扫码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