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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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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日期:2019-06-03 10:16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龙岩市人社局、教育局《龙岩市市直公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龙人发〔2011〕53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市属2所幼儿园、1所小学通过公开招聘补充教师,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灵活性;加强纪检、监督,注重保密工作;充分发挥面试对应聘者全面素质的评价作用。 


二、面试岗位、数量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市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数量: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1名幼儿教师,龙岩市儿童保育院公开招聘2名幼儿教师,龙岩师范附属小学公开招聘1名音乐教师。 

2.每个岗位需有3人及以上报考,方能进入面试程序;按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及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及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50分,及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及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龙岩市儿童保育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满分值50%(即满分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教育综合、专业知识单科成绩不设及格(合格)线,以笔试最后成绩为准。 

4.面试前提出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5.经招聘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江春红、郭蕾蕊、王  芳 

(2)龙岩市儿童保育院:谢炜萍、邱思琪、龚巧凤、 林颖杰、肖美珍、陈  金 

(3)龙岩师范附属小学:罗 蕾、邹 慧、王 珺 


三、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考生报到时间: 

1.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15日,考场设在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总校,老市政府、中山公园斜对面)。 

2.考生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见附件1《考生须知》。 

3.各学校联系人:       

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 蓝丽燕13959461212

龙岩市儿童保育院  吴国芸13950818868

龙岩师范附属小学 林香汝18039889355


四、面试内容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内容、面试使用教材、各学科面试内容及所占分值比例见附件2《2019年龙岩市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面试项目表》。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相关要求 

1.综合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总成绩于招聘学校面试结束后的24小时内,在招聘学校公示栏、“龙岩教育网”公布。 

2.根据招考岗位及职位数,按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由招聘学校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附件:
1.考生须知 
2.2019年龙岩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项目表 
 
龙岩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1: 
                                            龙岩市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场地点: 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总校,老市政府、中山公园斜对面)。 


二、面试时间安排: 2019年6月15日。 


三、考生报到时间安排: 2018年6月15日下午12:30到考场候考室报到。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考场候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进入候考室的,视为弃权,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 

3.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可以携带必要的教材(纸质)、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阅读,但进入备课室前须全部寄存。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候考室时必须先关闭寄存。按规定签到,上交手机及违禁物品,佩戴好顺序号牌。 

4.考生一律在规定的候考室候考,进入候考室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规定、维护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任何违禁的文字材料进入备课室、面试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算(除面试所需的音乐播放设备,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 

6.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报本人姓名,不得在备课稿等需上交的材料中写姓名,只可按规定标注报考岗位及顺序号。 

7.考生在参加完成相应环节的面试后,应按规定回到指定候考室候考或离开考场,不得与还未进行该环节面试的考生交流,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双方成绩均以零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本人试题、备课纸等交工作人员,在得到工作人员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室,前往物品保管处领取自己的物品并交回序号牌。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定、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9.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绘画用笔、颜料、工具由考生自带,绘画用纸由考场提供;报考音乐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舞蹈伴奏带自带。                            

注:请各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考生上网认真阅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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