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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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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内厝中学 2019-2020学年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简章

日期:2019-06-24 15:04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厦门市内厝中学是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福建省首批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省第二批义务教育课改示范校,厦门市第一届文明校园。学校创办于1993年8月,坐落在景色秀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香山脚下,与全国著名重点高校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山相隔。

因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美术
音乐
信息技术
日语
合计
初中教师
5
3
5
2
1
3
1
2
2
2
1
0
2
0
29
高中教师
4
0
3
1
1
0
3
2
0
2
1
1
2
2
22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3.能全日制服务一年以上(当年8月底至次年7月初);

4.有工作经验且教学成绩优秀者、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聘用;

5.原聘用在我校的非在编合同教师,经学校考核良好以上的可优先聘用;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初中、高中相关学科非在编合同教师的公告通过厦门市教师招考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内厝中学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其中面试通知、补充通知、录用结果公示等招聘信息通过厦门市内厝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上午8:00至2019年6月24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只接受网上报名。下载附件填写《厦门市内厝中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厦门市内厝中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汇总表》、并附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报名表》、《汇总表》内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3.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稿和有关证件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bgs3757222@163.com,邮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科),如张三(语文)。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入围人选。

2.现场资格审核:拟于6月25日前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入围人选(未入围人员不给予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核时打印《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1份),并附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不退还)。以上证书复印件材料和证明原件依次按顺序整理成册。

3.审核地点:厦门市内厝中学办公室(奋进楼二楼)。

4.联系人:林老师、许老师和朱老师。

5.咨询电话:0592-375722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6.电子邮箱:bgs3757222@163.com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1.考试时间:2019年6月25日-28日(各学科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

2.考试地点:学校创新楼一楼、二楼教室;

3.考试方式:面试或片段教学(教材由学校统一指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拟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对未被录用者,简历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4.考试查验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或能证明2019年9月份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材料)、毕业证书等原件。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再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

1.非在编合同教师薪酬待遇参照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2.依据《厦门市内厝中学非在编合同教师基本工资及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和《厦门市内厝中学非在编合同教师聘用合同书》的有关条款执行。

3.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分为三大块,一是缴交五险部分(每月约1500元),二是基本工资部分(3000元+课时补贴每节5元+早读值班10元+下午第四节值班10元+其它)月约4000元,三是绩效工资部分(班主任工作津贴每月500元+满勤奖350元+其它),其它值班津贴另计(午读值班50元/次;晚自修值班100元/次)。薪酬发放时段为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2020年7月、8月按实际工作时间(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部分及学年度绩效考核部分。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1.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缴交五险。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校按月支付工资,兼任其他岗位工作的按学校规定另行补贴,补贴与在职教职工相同。

2.学校将加强受聘教师的专业引领,指定带教教师,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3.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4.学校为受聘人员提供住宿。

5.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聘用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及以上学历。

7.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8.聘用前,学校将根据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工会、教师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3757289。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内厝中学非在编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厦门市内厝中学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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