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体检的公告
根据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及《2019年泉州市惠安县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经现场资格复核合格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共154人(名单附后)。
一、体检标准
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
二、体检安排
1.7月10日(周三)下午4点:请入闱体检人员到惠安一中曾纪华科学楼一楼会议厅领取调档函。
2.7月11日(周四)上午6:40前在惠安一中大门口(东南酒店斜对面)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车费考生自理)。个人须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1支0.5mm签字笔及1寸彩色近照(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定新的体检标准和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自行准备体检费,体检当天缴交医院。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个晚上九时以后不能进食,当日早上禁水),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报到,无关人员不得跟随,否则以作弊处理。
3.参加体检结束后,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县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4.拟录聘人员健康体检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录聘资格外,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惠安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5.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6.拟录聘人员,如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即视为放弃资格。女性拟录聘人员因怀孕需申请部分项目延期体检的,应于体检当日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7.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防暑降温和饮食卫生安全。
8.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9.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告以及惠安县教师招聘群。
惠安县教育局
2019年7月4日
附件:
1.体检复检申请
附件1
体检复检申请
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参加2019年惠安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考试,报考 教师岗位,现申请体检复检,经复检后仍无法确定符合相应学科教师的体检要求,同意放弃聘用资格,特此声明。
本人签字(加盖手印):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