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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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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调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教师的通告

日期:2019-07-27 08:51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南安市教职工调配工作意见(2016-2020年)》精神,结合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师资配备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决定采用公开考试办法,面向南安市小学(市区市直小学除外)、超编中学教师择优选调。现将公开选调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人数
  
备注:以学科为选调岗位进行报考。具体任教学校,由入围者按学科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确定。
  

二、选调范围
  
(一)中心小学(含所属的完小,下同)、市直小学(三个街道所在地的市直小学除外)的在编教师;
  
(二)超编中学且相应学科教师富余的在编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即2014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2014-2015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三)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岗位,报考的岗位学科需与本人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或学科)相一致。
  
(四)身心健康。
  

四、报考办法
  
(一)报考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同一所学校的同一门学科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数不限。
  
(二)报考时间:

2019年8月12- 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考地点: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四)报考所需材料
  
1.《公开选调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教师报考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A4纸打印,其中“报考编号”栏待报考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填写,一式一份,并贴上二寸免冠近照)。
  凡符合选调范围、报考条件的在编小学教师,可自主直接参加报考。超编中学的富余学科教师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方可报考。
  
2.以下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给本人。
  ①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书;③任职资格证书等。
  
3.报考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发给“报考编号单”。
  

五、考试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一)考试时间:

2019年8月17日上午8∶30—10∶00 。
  
(二)考试地点:

南安一中(校本部)。
  
(三)考试范围: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育学、心理学(不指定教材)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六部分。
  
主要题型及分值(总分100分):单项选择题(20分)、填空题(20分)、简答题(20分)、论述题(20分)、案例分析题(20分)。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报考编号单进入考场考试,除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外,随带的其他物品必须放在考场外指定的“禁带物品存放处”,携带通讯工具及参考材料进入考场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8月17日上午8:45前未能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选调对象的确定与公示
  
(一)选调对象的确定
  
1.确定入围初选对象:同一所中心小学、市直小学、中学的报考者,按语文、数学、其他学科(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
  
美林、省新、仑苍、诗山、洪濑、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9所中心小学的语文、数学学科岗位报考者,分别取该中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考试成绩前2名,作为入围初选对象;其他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小学、中学的语文、数学学科岗位报考者,分别取该中心小学、市直小学、中学相应学科岗位考试成绩第1名,作为入围初选对象。
  
其他学科(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所有报考者,按同一所中心小学、市直小学、中学的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分别取各中心小学、市直小学、中学考试成绩第1名的报考者,作为入围初选对象。
  
2.确定拟选调对象。各中心小学、市直小学、中学的入围初选对象,按学科岗位分别进行重新排序,按同一学科岗位选调人数与拟选调对象人数1∶1的比例,从本学科岗位入围初选对象考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选调对象。
  
(二)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确定任教学校。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组织被选调对象,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七、其他事项
  
(一)确定入围初选对象或确定拟选调对象或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时,考试成绩若出现相等时,工龄(以现工资审批确认的工龄为准)长者优先,若再出现工龄相同情况,则年龄大者优先(以身份证为准)。
  
(二)入围拟选调教师在公示前弃权,或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报考条件、取消选调资格的,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学科岗位入围初选对象中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三)被选调到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的教师,其人事关系待市委编办对学校正式核编后办理相应转入手续,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进行岗位聘任。转入选调学校任教的第一学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任教。
  
(四)市区优质学校带新办校、捆绑结对发展、教师互派等具体措施,将根据《南安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2015-2020年整合提升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及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五)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
  
(六)报考人员在本次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发电子邮件至邮箱86367817@163.com或拨打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86367817。
  
   
附件:公开选调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教师报考申请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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