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晋江市公立学校新招聘教师调配办法预通告
日期:2017-05-10 09:42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2017年,晋江市公立学校新招聘教师实行选择岗位和统筹调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区(市直)学校参照以往方法继续公开遴选(另行通知)。
一、选择岗位办法
按照“公布岗位、人才优先、户籍(片区)优先、按绩选岗”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岗位。根据基层学校报送的师资需求,结合全市师资需求、公办教师比例等情况,按录取人数与可选岗位1:1的比例公布具体学校岗位。如,池店XX小学语文教师、安海镇XX小学语文教师、内坑镇XX小学语文教师。
(二)人才优先。在所有报考人员中,由符合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人才条件的人员优先进行选择(包括报考人员可与市区、市直学校双向选择)。具体按高端、高层、骨干、优秀人才分类先后选岗;同一人才类别且报考同一岗位的则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如,报考中学数学教师岗位的有硕士研究生甲综合成绩79分、“985工程”高校优秀毕业生乙综合成绩81分、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丙综合成绩80分(三人均属于优秀人才范畴),则由乙先选岗,丙次之,甲最后。
(三)户籍优先。在人才优先选择结束后,由计划返回户籍所在地(含片区)工作的人员进行选岗,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户口所在镇(街道),第二层次为户口所在镇(街道)的片区。参照《晋江市镇(街道)教委(育)办工作人员管理意见》的片区划分,将全市分为四大片区: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为第一片区,其中青阳、梅岭需参加遴选;陈埭、池店、紫帽、磁灶、西滨为第二片区;安海、内坑、永和、东石为第三片区,英林、金井、龙湖、深沪为第四片区。如以安海籍报考人员为例,①安海籍报考人员计划返回安海镇学校工作的,其成绩虽然低于其他报考人员,但可优先选岗安海镇区域内的学校,同属安海籍则按成绩高低;②如安海镇学校岗位已选择完不足以供选择的,则在该片区有空额的岗位内进行选岗,同属第三片区的按成绩高低;③如果其放弃返回安海镇或第三片区学校,则需要根据按绩选岗的原则进行。
(四)按绩选岗。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列。同一岗位中包含有赴高校招聘的新教师和全省统考招聘的新教师等两类对象,则按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如,同样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岗位,赴高校招聘的人员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为79.12分;全省统考招聘的新教师笔试综合成绩为114分(150分制),换算成百分制笔试综合成绩为76分,因今年取消面试,该考生百分制综合成绩即为笔试综合成绩76分;则由赴高校招聘人员先选择岗位后,再由全省统考招聘的新教师选择岗位。
二、统筹调配办法
对于放弃选择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市教育局在已公布但未被选择岗位中进行统一调配。
本通告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60294。
一、选择岗位办法
按照“公布岗位、人才优先、户籍(片区)优先、按绩选岗”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岗位。根据基层学校报送的师资需求,结合全市师资需求、公办教师比例等情况,按录取人数与可选岗位1:1的比例公布具体学校岗位。如,池店XX小学语文教师、安海镇XX小学语文教师、内坑镇XX小学语文教师。
(二)人才优先。在所有报考人员中,由符合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人才条件的人员优先进行选择(包括报考人员可与市区、市直学校双向选择)。具体按高端、高层、骨干、优秀人才分类先后选岗;同一人才类别且报考同一岗位的则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如,报考中学数学教师岗位的有硕士研究生甲综合成绩79分、“985工程”高校优秀毕业生乙综合成绩81分、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丙综合成绩80分(三人均属于优秀人才范畴),则由乙先选岗,丙次之,甲最后。
(三)户籍优先。在人才优先选择结束后,由计划返回户籍所在地(含片区)工作的人员进行选岗,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户口所在镇(街道),第二层次为户口所在镇(街道)的片区。参照《晋江市镇(街道)教委(育)办工作人员管理意见》的片区划分,将全市分为四大片区: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为第一片区,其中青阳、梅岭需参加遴选;陈埭、池店、紫帽、磁灶、西滨为第二片区;安海、内坑、永和、东石为第三片区,英林、金井、龙湖、深沪为第四片区。如以安海籍报考人员为例,①安海籍报考人员计划返回安海镇学校工作的,其成绩虽然低于其他报考人员,但可优先选岗安海镇区域内的学校,同属安海籍则按成绩高低;②如安海镇学校岗位已选择完不足以供选择的,则在该片区有空额的岗位内进行选岗,同属第三片区的按成绩高低;③如果其放弃返回安海镇或第三片区学校,则需要根据按绩选岗的原则进行。
(四)按绩选岗。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列。同一岗位中包含有赴高校招聘的新教师和全省统考招聘的新教师等两类对象,则按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如,同样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岗位,赴高校招聘的人员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为79.12分;全省统考招聘的新教师笔试综合成绩为114分(150分制),换算成百分制笔试综合成绩为76分,因今年取消面试,该考生百分制综合成绩即为笔试综合成绩76分;则由赴高校招聘人员先选择岗位后,再由全省统考招聘的新教师选择岗位。
二、统筹调配办法
对于放弃选择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市教育局在已公布但未被选择岗位中进行统一调配。
本通告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60294。
晋江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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