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柘荣县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进城区学校公开考试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农村学校公开招考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要求
详见柘教〔2016〕118号文(《柘荣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教师进城考试考核的意见(试行)》)
二、招考岗位和指标
城区学校小学: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4名,体育、音乐、英语、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各1名;幼儿教师2名。
三、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5月26日
(2)符合招考要求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申请并领取报名表;
(3)学校要按照柘教〔2016〕118号文的要求,逐条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
(4)县教育局对推荐的对象进行复核,符合报考要求的对象可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公开竞聘考试;
(5)其他要求:上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6)咨询电话:柘荣县教育局人事股:0593-8355818;
四、考试内容、范围、形式、时间
(一)考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主要通过片段教学考察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和新课程理念分析处理教材、组织实施课堂教学、运用教学语言、板书等基本教学技能完成教学目标能力。
(二)考试范围:考生考试时备课[撰写教案(60分钟)]和片段教学使用的教材由柘荣县教育局提供(当前柘荣县学校使用的相应教材)(见附件1)。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1.考试形式:片段教学
2.片段教学时间:限时10分钟/人
五、考试地点、时间及程序
(一)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三)考试程序:
1.7:5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考试点候考室签到,抽取考试顺序号;
2.8:20起,考生按所抽取的考试顺序号依次(相隔10分钟)到相应备考室准备片段教学教案;
六、考试成绩计算及评分办法
(一)考生考试由各位评委当场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考生考试的最后得分,考试成绩当场宣布。
(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
七、招考时间安排
5月11日,在柘荣县教育网(http://www.zrjy.com)上发布进城考试方案;
5月18日17:30前,各校派人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报名表;
5月26日17:30前,学校将本单位报名表等材料上交县教育局人事股;
6月2日8:30,考试对象持个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开会并领取准考证;
6月3日,考试;
6月4日,在柘荣县教育网上公布考试成绩;
6月16日,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6月26日,将拟聘用人员在柘荣教育网上公示。
八、组织实施
(一)本次考试评委采取随机生成等方式产生,设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体育、小学艺术组(含美术、音乐)小学综合组(含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幼儿教师6个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每个评委小组设主考一人。
(二)考试考场设立评委席、监督席、计分席、考生席、计时席。
(三)考生向主考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得到主考官同意后方可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可在旁听席旁听,等待主考宣布考试成绩。
(四)考试工作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指派。
九、其他事项
(一)学校应负责审核报考者条件要求,并在相关复印件、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凡提供虚假证明者,将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进城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进城招考;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按照对应报考岗位的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学校;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监督电话:0593-8352036;
本文未尽事宜,由柘荣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附件:
1.《柘荣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进城考试考试范围》
2.《考生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柘荣县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柘荣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进城考试考试范围
招聘岗位 |
面试范围(柘荣县当前教师或学生使用教材) |
|
教 材 |
出 版 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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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 |
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 中班(下册) |
福建人民出版社 |
小学语文 |
四年级(下册) |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
小学数学 |
四年级(下册) |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
小学体育 |
义务教育教师用书 体育与健康 三-四年级(全一册)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小学音乐 |
义务教育教科书 音乐(简谱) 四年级(下册)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小学美术 |
四年级(下册) |
湖南美术出版社 |
小学英语 |
四年级(下册)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小学信息技术 |
福建省义务教育教科书 信息技术 四年级(下册) 《信息技术》教材编写组 编著 |
福建教育出版社 |
附件2:
考生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⒈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考试当天上午7:30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考试考点候考室集中,所有考生必须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制服或其他带有特殊标志的服饰。
⒉考生在抽签结束直至到考试,必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确有需要离开到卫生间的,须有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卫生间;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⒊考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⒋考试实行代码方式。参加考试人员在回答问题中,不得介绍(透露)本人姓名、单位、地址、报考职位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⒌参加考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⒍严肃考试纪律。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①未在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②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的;③由他人代考的;④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的;⑤扰乱考试考场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⑥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⒎每一名考生考试结束待计分后,随之告知面试成绩,全部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和名次在柘荣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