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 面试对象:
1、报考市教育局直属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的;
2、报考市教育局直属职业中等学校专业课岗位的;
二、面试人员资格
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其中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中学实验教师还须参加综合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
厦门六中初中部(厦门市厦禾路344号)
四、面试时间、学科和对象安排
(一)5月29日(星期一)上午:7:30
1.学科:
中学(含职业学校文化课)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化学实验、生物、生物实验、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等16个学科.
2.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含有职称和无职称人员)岗位应聘者
市教育局直属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应聘者
以上岗位的应聘者应于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5月30日(星期二)上午:7:30
(1)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体育、特教、音乐等8个学科;
(2)职业学校音乐(舞蹈);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汽车实训指导教师。
2.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含有职称和无职称人员)岗位应聘者。
市教育局直属职业学校音乐(舞蹈)岗位应聘者
市教育局直属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应聘者
五、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面试的形式为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其中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课堂教学测试内容为本学科普通高中教材;小学的课堂教学测试内容为本学科普通小学教材,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课堂教学测试内容为本专业教材。
六、面试程序
应聘者到候考室领取由电脑随机产生的面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15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面两位。)→评委组长当场宣布成绩。
七、面试分值说明
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
八、其他岗位面试说明
各区属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面试方案,各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同意后,由各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实施。
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的网站,及时了解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并相互提醒,准时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九、面试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课堂教学测试前交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并于报到时将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面试考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考场后,要服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二)应聘者在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课堂教学测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服装要求:整洁大方得体,不化浓装,不佩戴饰品。
(四)应聘者面试时不得自带课本等参考资料,不得有夹带、传递等违规违纪行为。
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厦门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