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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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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福建省福州福清市新教师招聘符合加分对象办理审核手续的通知

日期:2018-05-10 14:23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以及《福清市关于2018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融教【2018】45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考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5月16日前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到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福清市教育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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