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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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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中小学校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日期:2019-01-21 17:00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清流县2019年各类学校及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434号)文件精神,2019年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面试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共18名)
1.清流县第一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生物1人、地理1人、历史1人;
2.清流县城关中学3人:语文1人、数学1人、生物1人;
3.清流县长校中心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4.清流县嵩口中心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5.清流县嵩溪中心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6.清流县赖坊中心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7.清流县温郊中心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者年龄必须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2月15日至2001年2月14日期间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8.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得报名。
9.咨询电话:0598-5323692
  
(二)报考要求
1.学历要求: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院校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应聘专业与所要求专业一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分数相同时优先录用。
2.专业要求: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专业要求,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事业单位招聘栏之“政策”项,(网址: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
(1)语文教师:中国语言文学类;
(2)数学教师:数学类;
(3)生物教师:生物科学类;
(4)地理教师:地理科学类;
(5)历史教师:历史学类;
3.资格证要求:应聘对象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应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相关证书取得及时间要求:
非应届生应在报名时提供以上报考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以上报考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的,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1.制定方案。
2.发布信息。向社会发布专项招聘方案。
3.现场报名。应聘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或在有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工作人员参加的省内外高校专场招聘会上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或推荐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的相应证明材料。
5.面试。所有应聘者均需参加清流县教育局安排的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成绩。录用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而面试人数与应聘岗位数比为1:1的,合格成绩线为70分。(若竞聘1个岗位有2个及以上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则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
7.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初中岗位出现空缺,高中教师落聘者可申请竞聘初中同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某一学校小学岗位出现空缺时,先由报考其他学校小学教师落聘者申请竞聘同专业岗位,仍出现空缺岗位时,初中教师落聘者可申请竞聘小学同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应聘者体检由清流县教育局组织,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清流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8.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流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确定聘用单位。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应聘者所报名的学校岗位确定聘用岗位,并签订就业协议。由清流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报到前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0.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其人事档案不予转出。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8时至2019年2月25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到清流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拟安排在2019年2月底或3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清流新闻网通知)。有关事宜在面试预备会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应届毕业生暂时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可先由就读院校出示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片段教学。
(3)面试内容:
①应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
②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
③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
3.体检考核及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专项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紧缺急需教师空缺岗位数作为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数。
2.签订就业协议后,视同已聘教师,不得参加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附件:清流


清流县教育局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清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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