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招考教师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招考教师(第一轮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下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聘用手续的有关事项
(一)办理聘用手续的对象
第1类:2019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的拟聘用人员。
第2类:2019年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的拟聘用人员。
(二)办理聘用手续的材料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2019年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材料》(详见本通知附件,包含:《体检须知》、《延期体检申请报告》、《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务必认真阅读,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三)体检
1、拟聘用人员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集中时间:6月20日(周四)上午7:45
(2)集中地点:福州第十五中学东门(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
(3)参加对象:第1、2类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体检须知》,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集中地点,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需要空腹,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笔,一寸近期彩照一张。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属于2019届福州市各高校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并确定体检合格的,可免于此次的招聘考试体检。免体检对象须于6月19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将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提交到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内,联系电话:0591-83994197)。不能确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均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若未参加招聘考试体检且逾期未按要求提交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复印件,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4、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女性拟聘用人员恰逢生理期的,部分体检项目无法完成,故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因体检项目中“DR胸部正位片”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请正在怀孕期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
请以上两类人员于6月19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将《延期体检申请报告》和孕期体检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3994197)。
(四)签订就业协议
1、本次签订就业协议的对象为第1、2类拟聘用人员。
2、签订就业协议前,请拟聘用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3、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日期 |
受理时间 |
地点 |
6月26日 |
上午9:00~12:00 |
晋安区教育局 |
4、签订就业协议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
5、签订就业协议后,拟聘用人员均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6、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放弃拟聘用资格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原因要放弃拟聘用资格,须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① 下载并填写《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② 打印《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并在【声明人】处手写签名;③于6月24日(含)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区教育局(传真:0591-83611629);④于6月26日(含)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或邮寄)到晋安区教育局(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收件人:陈建铃)。若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且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放弃拟聘用资格手续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通告有关部门。
(六)公开选岗
本次参加公开选岗对象为第1、2类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将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七)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均须于7月31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拟于7月下旬通过晋安区政府网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报到
1、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8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各聘用岗位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书材料。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毕业生)还须随带本人报到证、经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教育局签章确认的就业协议书。
3、未能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材料的不予报到。
4、有关办理报到手续的详细通知将于8月13日左右于晋安区政府网发布,请拟聘用人员留意关注。
二、其它
根据《2019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公告》规定,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