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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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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人编内】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校园招聘宣讲会的通知

日期:2019-11-13 08:58来源:中子星教育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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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位于厦门岛西面,面积186.46平方公里,实有人口52万,下辖海沧、新阳、嵩屿和东孚四个街道。先后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福建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福建省首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福建省教育强区”等荣誉。全区现有学校155所,在校生8.8万人。为做好校园招聘工作,海沧区将于2019年11月20日在华中师范大学举行宣讲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宣讲与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0日  下午14:30-17:30    

有意向考生请携带报名材料参加(见“五、宣讲程序”)。                     


二、宣讲与报名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招就处A109


三、岗位需求

学段
需求
学科
幼儿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物理实验教师
生物
生物实验教师
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足球
信息
中学
30
 
6
6
4
2
1
2
1
1
1
2
2
1
1
小学
11
 
3
4
2
 
 
 
 
 
 
 
1
1
 
幼儿
5
5
 
 
 
 
 
 
 
 
 
 
 
 
 
小计
46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5.提供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

6.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足球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院校,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部分省外省属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其中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足球岗位根据专业需要,还面向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招聘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五、宣讲程序

应聘者在宣讲会现场递交简历,现场报名,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缴交其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就业推荐表

③在校成绩证明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

⑥三方协议书
    
海沧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厦门市教育局2019年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执行,海沧区拟聘考生需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校园招聘笔试面试入围后方可办理录用。
    

六、海沧区优惠政策

作为全省“海纳百川”人才政策的发源地,海沧区坚持人才是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高度重视海沧教育发展,并出台一系列人才安居政策:

(一)为各级各类引进教育人才发放人才补贴,其中,精准引进教育人才一次性安家补贴100万元,高层次教育人才最高补贴88万元,骨干教师最高补贴30万元;

(二)为非本地生源的无房教师提供5年的住房租赁补贴,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1200元/人·月,本科、专科800元/人·月;

(三)为外省籍部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分期给予20万元补助;

(四)对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2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

(五)首次在海沧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在厦无房产的新毕业生可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政府根据租金价格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5%、第三年25%的标准予以补贴;

(六)重视人才专业成长,新教师培训100%覆盖,区教育基金会为自主培养的区级以上骨干人才提供丰厚奖励。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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