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委编办关于2020年专项招聘专任新教师方案
2020福建教招交流群 23647432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专任教师43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县一中5名、城关中学4名、职业中学4名、实验小学7名、第二实验小学5名、城关中心小学7名、实验幼儿园5名,第一幼儿园2名、第二幼儿园2名、城关中心幼儿园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截止招聘当日);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福建师范大学。
第二期: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圆厅。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聘用
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2020年6-8月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同一招聘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自行公开选择确定岗位。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者,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填写上交《明溪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否则,其人事档案五年内不予转递。若被聘用人员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转递。
0598-2813676(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8-2883861(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明溪县教育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